2008年中美黑客大战是怎么回事
中国北京时间5月9日消息,近日与美国黑客展开“网络大战”的中国黑客5月9日表示他们已将1000家美国网站的页面进行了修改,不过中国黑客主动呼吁结束这场“网络战争”,与美国黑客“停战”。 中国“红客联盟”在网站上发表声明称,该组织已攻击了1000家美国网站,他们的目标已经实现。声明称:“从现在开始再发生的黑客攻击事件将与红客联盟无关。” 自4月1日美国侦察机撞毁中方军机事件发生后,美国黑客向中国网站发动了进攻,数百家中国网站遭到入侵,美国黑客还在这些网站上留下了攻击中国的语句。由中国黑客组成的非正式黑客组织“中国红客联盟”于5月1日宣布将向美国网站发动反击。 随着双方网络大战的开始,更多的美国和中国网站都遭到了攻击,其中一些网站不得不暂时停止运营。在这期间,两家负责纪录网站被攻击情况的国际性安全公司表示,自4月1日以来有近千家以“.cn”结尾的网站遭到了入侵。同时,至少十几家非常知名的美国网站也遭到了显然是来自中国的黑客的攻击,这些黑客在美国网站上留下话称:“禁止向台湾出售武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位于北京的网络安全公司管理人员表示,除非网络管理员时刻注意增强服务器的安全防范能力,否则很多网站都极容易遭到黑客攻击。该管理人员说,大多数黑客攻击均是通过一系列防范能力不强的服务器作为跳板完成的。 中国红客联盟也在声明中呼吁增强中国网站的安全性,并表示遭到美国黑客入侵的中国网站大多是小型网站。声明称:“网络大战的有利之处在于使中国网站注意到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现在越来越多的网站会认真对待网络安全问题。”摘自新浪
黑客弄缅北诈骗集团的网络犯法吗?
是违法的
缅北网络诈骗会被判诈骗罪,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量刑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4、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个人网络诈骗的数额达到2000元以上的,那么就可以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要是单位实施网络诈骗的话则要求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
黑客攻击不良网站会不会受到法律制裁
这个是不会的,只要你不搞破坏,那就不会受到法律制裁。
再说他如果投诉你攻击他的黄网,那不是把他自己也给拖下水了吗?说不定黄网站长都得坐牢。
综合以上,得到结论:不会
非法赚钱去台湾违法吗
非法赚钱去台湾违法的。中国鼓励支持两岸正常经贸往来,依法保障台胞台企的合法权益,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企业一边在大陆赚钱,一边给台独顽固分子充当金主提供金援,一经查出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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