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红极一时的“经济学家”郎咸平,是如何一步步走下神坛的?
导致郎咸平走下神坛的,主要有以下三个事件:
站台风波
先后站台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的庞氏骗局、快鹿、望洲财富 ,被网友评为“江左霉郎”。
郎顾之争风波
2004年8月9日,郎咸平在复旦大学发表演讲,点名指责格林柯尔董事局主席顾雏军在收购科龙、美菱等4家公司中使用了欺骗手段,席卷国有资产。顾雏军强硬回应,由此引发了“郎顾之争”。郎顾之争”以顾雏军锒铛入狱告终。
郭美美事件
郭美美曾因在微博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身份炫富,将“红会”带入舆论漩涡。2011年8月,郎咸平专访郭美美母女。节目中,郎咸平一改往日犀利的形象,主动帮助郭家母女澄清王军与红十字会的关系,并助推塑造了郭家妈妈的“股神”形象。
另外,郎咸平和缪姓空姐的官司,让人们进一步看清了郎咸平的人品。
郎咸平事件是怎么回事
1、郎咸平要求缪洁晶及其父亲返还购房款
2011-2013年,郎咸平与缪洁晶交往期间在静安(金额不详)、松江(给缪父亲500万)买了两套房。
廖家提供交往三年的录音,以郎咸平当初自愿赠予为由抗辩,郎咸平败诉。
2、郎咸平前妻,以郎咸平非法处置夫妻婚内财产为由,要求缪洁晶及其父亲返还购房款
法院支持其诉求。
3、缪洁晶以房子不在原审法院辖区为由上诉
法院认定本案纠纷为购房款,属于动产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规定,驳回上诉。
二、借款
2012年7月12日,郎咸平与馨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一份。依据该合同约定,郎咸平向馨源公司购买铜质佛像、铜质上师像、西藏阿里地区佛像、程丛林画作、清螺钿红木家具七件套等,共计货款1600万元。
该合同签订后,郎咸平向中国民生银行办理了个人消费贷款申请,并指定银行将借款900万元打入馨源公司。馨源公司得款后又通过银行将上述款项转入高汉新豪公司账上(未注明款项用途),但并未履行《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交货义务。
1、郎咸平要求返还货款900万并缪洁晶承担连带责任
2015年郎咸平诉至宝山法院,请求解除买卖合同并判令馨源公司返还货款9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缪洁晶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宝山法院于2015年4月20日判决高汉新豪公司返还郎咸平900万元,并支付利息,对郎咸平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郎咸平提起上诉要求缪洁晶承担连带责任
郎咸平不服,提起上诉,请求判令缪洁晶对馨源公司的900万元债务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责任。馨源公司仅有缪洁晶一个股东,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缪洁晶在一审、二审期间均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故应当由缪洁晶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判决缪洁晶对馨源公司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缪洁晶、馨源公司申请再审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法院查明事实清楚,所作判决并无不当,于2016年9月8日作出裁定,驳回缪洁晶、馨源公司的再审申请。
4、馨源公司诉高汉新豪公司不当得利
高汉新豪公司辩称2011年,郎咸平因购买古董向民生银行贷款900万元,馨源公司收到银行贷款后未履行交货义务却将款项消费一空。后为归还贷款,馨源公司又与郎咸平签订了第二份古董买卖合同,以新贷还旧贷,故馨源公司向高汉新豪公司借款,用于偿还到期的上述银行贷款。
高汉新豪公司现主张钱款转到郎咸平账上就等于转到馨源公司账上,与《借款协议》约定不符,馨源公司对此亦予以否认,且高汉新豪公司、郎咸平均不能向法庭提供馨源公司委托郎咸平收款的证据,故《借款协议》未实际履行,一审法院对高汉新豪公司提供的上述证据不予认可。
判决高汉新豪公司返还馨源公司900万元及利息。
5、高汉新豪公司提出上诉
高汉新豪公司提交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8月15日听证笔录一份,证明缪洁晶在该份笔录中亦作出过有关“用于归还过桥资金债务”的陈述。
法院认为高汉新豪公司虽提交了三份《借款协议》,但馨源公司否认其公章加盖行为,而且从银行转账记录来看,所涉款项的流转对象为郎咸平账户,未有证据显示款项最终进入馨源公司账户。馨源公司虽作出过有关“归还过桥资金”的表述,但其在一审、二审中均已明确表明借款关系系发生在高汉新豪公司及郎咸平之间,与馨源公司无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高汉新豪公司提出再审申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高汉新豪公司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指令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7、2018年5月8日高汉新豪公司与馨源公司不当得利案再审开庭
暂不知最后结果。
以下是对簿公堂期间的爆料
2016年11月份,《家人》杂志接到了郎咸平家人的独家爆料:
我是郎咸平的妻子黄绮萍,今天站出来说出这些真相,其实我犹豫了很久,但心里的压抑和憋屈让我不能再保持沉默。
今年,有关我丈夫郎咸平和小三争房的报道铺天盖地,连我远在美国的同事和在台湾的家人都知晓,对我指指点点,冷嘲热讽。报道里,我这个发妻变成了空姐、复旦校花、川妹子等等,让我很匪夷所思。
郎咸平依然风光无限,我这个坚守妇道的原配夫人却成为了大家的笑柄。这是什么道理?就媒体舆论的一些猜测和不实报道,我想在此和大家说明白,也请大家还我一个清白,不要再攻击我这个老太婆了。
我与郎咸平于1980年5月18日在台北登记结婚,隔年生下大儿子郎世玮。由于郎咸平读博士的原因,在我大儿子3岁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移民到了美国宾夕法尼亚的一个黑人区。
(黄女士和郎咸平结婚证书)
当时条件很不好,我学历也不高,找正当工作很难,为了供我丈夫读书和补贴家用,我做过人家保姆,当过唐人街缝纫工。食物中毒、被黑人打劫都成家常便饭了。这样的日子熬了好多年,一直到郎咸平博士毕业,担任学院副教授后,生活才稍微有所好转。
(在台湾时郎咸平一家三口)
结果没过多久,1994年郎咸平要去香港中文大学执教,但此时我刚好考上美国联邦邮政局的工作,实在不舍得放弃;而且当时他也说自己不可能一直远在他乡生活,最多过个一两年就要回美国,因此我没有带着孩子一起去香港。没想到我丈夫并没有再回美国。
此后我们一直保持联系,他经常回家探望,暑假期间我也经常带孩子们去香港陪他,但长期两地分居还是造成我们夫妻感情有所冷淡,郎咸平开始不停周旋于各种女人间。
男人外面有女人,我这个做妻子的也能理解,毕竟他一个人打拼也不容易,但我觉得凡事都应该有个度。1997年,他居然利用香港法律的漏洞,瞒着我在香港与张女士注册结婚。香港不像其他地方,没有所谓婚姻状况审核一说, 只要公示数日后没人反对,即可领结婚证。他当时骗张女士自己是单身,也同时向我隐瞒了这场所谓的“婚姻”长达十年之久! 直到2007年被我发现之后,才与张女士办离婚手续。
此外,郎咸平于2000年回到内地发展,起初在北大教EMBA,后去了长江商学院。2003年结识了同样在长江商学院工作的缪小姐。在明知郎咸平已婚的情况下,缪小姐仍然和他住到了一起,郎咸平在她要求下,买了同居用的房子和车子,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两人分手,房子和车子就被缪小姐拿走了。
结果2011年两人又走到了一起,这次郎咸平在她的要求下,再次大手笔买了两套极其昂贵的房子和价值不菲的车子还有各种奢侈品和名贵首饰。因为外籍人士的限购原因,这些财产全部暂放缪小姐名下。 结果据说缪小姐外面有恋情,导致两人在2014年再次分手,缪小姐挥挥手又一次要带走所有。
在此期间,我经常回国探望郎咸平和我儿子、孙子孙女。每年过年过节,我都会从美国飞回来和家里人团聚。但郎咸平居然和当时的重婚一样,一直隐瞒到最后爆发了我才得知。他这种行为彻底伤害了我们家和我对他的感情。
(黄女士每年都会从美国飞回中国与丈夫孩子一家团聚)
我已经61岁了, 至今仍然每天辛苦地挨家挨户送信件,当邮差。我曾经很期待在62岁退休后,能回国陪伴我孩子和我丈夫,就算回到以前的苦日子,我相信我也会是幸福的。
郎咸平有没有钱我并不在乎,什么日子没过过,什么苦头没吃尽才有了今天。可他在国内发展得那么好,可以随随便便地挥霍,几套房子、几辆车子的送给那些只爱钱的女人。而我呢? 至今在国内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之前我一直被蒙在鼓里,隐隐约约听到一些消息也没去计较,毕竟孩子都那么大了,孙子也都快要初中了,不想再影响夫妻感情。但我现在已经不知道如何是好。
郎咸平大手笔给小三买房买车,这些不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难道我的合法权益就不受保护吗?郎咸平送出去的每一分钱,难道也不属于我吗?
之前在宝山法院,郎咸平告缪小姐的事情我一直没有参与,因为我根本不知晓这个事情。 直到我儿子忍不住告诉我了我才知道。但我当时想,郎咸平那么聪明的人,应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拿回属于我们的财产,毕竟当时只是因为限购政策才放到她名下。
人华中农业大学的 张启发教授是 一个什么样的 人?为什么郎咸平抨击他?
大哥,你说的这个通知你自己有没认真看啊....?
闽粮行〔2010〕364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食品安全办公室、农业局、工商局:
今年以来,我省陆续接到市场销售转基因大米的报告,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就转基因大米问题作出批示,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监管。为做好我省转基因大米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食用安全,现就加强转基因大米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转基因大米监管重要性的认识
转基因大米是指利用基因技术生产的水稻加工而成的产品,目前社会各界对转基因大米的安全性及潜在风险存在争议。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转基因水稻生产需要获得农业部颁发的转基因安全证书,并通过品种审定、获得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入商业化生产。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组织转基因水稻品种鉴定,尚未批准转基因水稻进入商业化生产。私自种植、加工和销售转基因水稻及加工制品的均属违法行为。各级粮食、农业、工商、食安办等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转基因大米(稻谷)监管的重要性,从维护人民群众食用安全的高度出发,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转基因大米(稻谷)的监管工作。
二、分工负责,切实抓好监管工作的落实
转基因大米(稻谷)的监管涉及多环节,多部门,为明确工作责任,做好部门之间的衔接,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粮食部门要重点加强储备粮、政策性用粮经营环节转基因大米(稻谷)的把关,要及时与农业部门沟通,了解市场信息动态,督促粮食购销企业、储备粮承储企业把好粮食采购、入库关,严禁采购转基因稻谷(大米)用作储备粮或政策性用粮供应。对可疑转基因粮食,要组织抽样、送检,发现转基因成分的粮食,及时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转基因粮食案件进行查处。
(二)农业部门要加大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种子研发者、生产者、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促进源头管理工作责任落实,要加强种子抽样、检测和监控,依法加强水稻种子的监管,从源头预防转基因种子流入种植环节,对非法销售转基因种子和非法种植、生产、销售转基因粮食的案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坚决给予查处。
(三)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转基因大米(稻谷)非法进入粮食市场,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积极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封存,依法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秩序。
(四)食品安全综合管理部门要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做好转基因粮食监管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粮食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公众的认知水平
各级粮食、农业、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借助新闻媒体、网络,加大转基因粮食生产安全管理的宣传力度,增强研究、生产、经营等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督促市场开办者充分发挥业主责任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让进场交易的粮食经营户增强对转基因粮食的认识,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自觉抵制销售转基因大米。要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大力普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意识,让公众了解认识转基因粮食,进一步提高公众的认知水平。
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任何新领域的产品刚出来不久都要加强监管的,更何况中国现在这个食品安全如此不靠谱的情况下.药品进入市场还得先检验.再投入市场.他说有望5年,应该是说国家批准转基因食品进入市场吧,国家现在还没进行鉴定,现在销售是非法,当然不行,这个种植确实是要比较小心的,种子传播期间会出席那基因污染,不过我觉得对这一领域研究得更加清楚之后应该还是可以应用的.这并不能说明这转基因食品一定有问题.再说了,你要找论据也不应该从郎咸平那里找,自说自话.你如果对转基因食品存有疑问可以去找找相关的科技论文靠谱得多..再者,郎咸平说毒死虫子是因为有毒素..青霉素还能杀死细菌呢,怎么人还拿它来治病.怎么没把人也杀死..
郎咸平专访郭美美背后的真相是什么?
我觉得郎咸平也是身不由己,大家不要过于怪罪郎教授。首先这期节目是在正常节目单之外的,是特意安排他做这期节目,而且大家可以看出这期节目跟以往郎咸平节目的风格是不一样的,以往郎教授做节目时手势丰富,从动作表情来来看都非常自信(没有表现出多余的紧张与不安,即使谈到的是比较尖锐或敏感的话题,他都非常相信自己),但大家看这期节目明显感觉到郎教授的紧张,有时自己的话都结结巴巴,表达不清,而且在一些解释的表述时郎教授也表现出一丝不耐烦,他的不自信和表述不清才是这期节目最大的疑点,这极大的反差显示这期节目的真实性有待商榷。在问到一些比较敏感的问题时郎咸平自然地皱下眉头,在重复G母女的回答时也是模棱两可的语气。从郎咸平的主持来看,他对这期节目准备非常充分似乎比GMM知道的都多而且还是按有利于GMM的方向发问,他也是按着事先安排好的一直暗示自己在帮GMM解释,在GDF回忆股票时眼神自然地向右看而且表述生硬明显她在撒谎。
节目最后郎教授把重点放在了红十字会上,说出了他对红十字会的期望可以看出这是真心的或许一部分原因是为了红十字会能够更好地发展,毕竟对慈善事业来说红十字会的作用和地位都是非常大的,没有其他的组织能够替代,这点不可否认。节目结束时郎咸平以抿嘴的表情结束画面,对自己的访谈模棱两可,给人以无奈的感觉。如果没有问题,主持人会以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节目吗?
还有一点,采访GMM为什么找郎教授,她们为什么不找CCTV,而是去找郎咸平?CCTV不更有官方意味吗?这也是值得玩味的。
我们还是应该相信郎教授本人的,他也很值得很多人相信,我们应该有自己的判断,他的很多观点也是正确的,比内地那些所谓的专家好多了(此次节目里外)。从整个节目看,非他本意,他也受了很大压力,肯定是有什么东西逼他这么做,做像他这样敢说真话的专家真的不容易,毕竟自己的言语得罪了很多人。有时候还是要低头,做出取舍的。
我相信大家都能做出正确的判断,那又何必拿别人的无奈兴师问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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